关于2016-2017学年办理走读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363

各学院:

为做好新学年学生住宿安排。经研究决定,321日起各学院对本学期及下学年(20169-20176月)意向走读的学生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填写《走读申请表》,《声明书》及《走读通知单》。

2、走读申请受理时间:

12016321-3月25为学院受理时间;

22016328日后为学校审核时间。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走读材料后,325日前将申请走读学生汇总表及走读材料上报学工处。

3、学工处将集中办理后,分批下发走读通知单

4、学生办理走读后,在本学期结束后需搬离宿舍,并办理退宿手续,原有宿舍不再保留。

520169月为新生办理走读时间,不再受理老生走读。

 

 

 

学生工作处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