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2015-2016学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442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5-2016学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认定

入学前户籍为江苏省的非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严格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南晓院学[2008]10号),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二、贷款需求汇总

各学院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务必严格控制在学费和住宿费总标准之内最高不超过8000元。如学院申请总额度大于本学院配额,或本学院配额未用完,需即时将信息反馈给学生工作处,以便调剂学院间贷款额度,充分使用我校的贷款配额。各学院配额详见附件一。

三、管理系统录入

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二),学院将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学院可将申请者信息导出,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学生工作处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反馈书》(附件三)交学工处。

上述工作请于2015522日前完成。

附件:一、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配额

学院

学生

人数

配额

(万)

院(系)

学生人数

配额

(元)

教师教育学院

26

20.8

环境工程学院

37

29.6

文学院

26

20.8

食品科学学院

21

16.8

商学院

50

40

资讯传播学院

17

13.6

社会与旅游管理学院

17

1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4

外国语学院

28

22.4

音乐学院

13

10.4

信息

50

40

美术学院

18

14.4

电子工程学院

2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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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6.4

备注:贷款的学生人数可以根据学院需要调整,但总的金额不得超过所给的配额

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信息采集表

三、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反馈书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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