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上传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严格按照《标准表结构说明》的要求在《2015届获贷毕业生》表格中录入获贷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学院在录入过程中,不能修改已存在的学籍信息。
二、《2015届获贷毕业生》表格电子版上报截至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联系人:陈葳蕤。
三、建议使用excel2003处理数据,不建议使用excel2007。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