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18浏览次数:616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309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

    2.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3. 资助名额

      学院

      人数

      金额

      (万元)

      学院

      人数

      金额

      (万元)

      教师教育学院

      114

      11.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3

      2.3

      文学院

      16

      1.6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79

      7.9

      外国语学院

      28

      2.8

      音乐学院

      27

      2.7

      资讯传播学院

      0

      0

      美术学院

      19

      1.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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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2

      社会发展学院

      30

      3

      行知学院

      4

      0.4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74

      7.4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

  1.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 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 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 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 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1. 评定发放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2. 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汇总表》(附件二)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申报截止时间:20141231

  1. 校学生工作引导委员会审批,确定受资助者名单,由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doc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