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3】09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资助名额
学院
人数
金额
(万元)
学院
人数
金额
(万元)
教师教育学院
114
11.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3
2.3
文学院
16
1.6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79
7.9
外国语学院
28
2.8
音乐学院
27
2.7
资讯传播学院
0
0
美术学院
19
1.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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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社会发展学院
30
3
行知学院
4
0.4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74
7.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评定发放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汇总表》(附件二)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校学生工作引导委员会审批,确定受资助者名单,由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17日